案件公告

[2023]泉仲狮字(165)号

发布时间:2023-12-19

泉州奇虎服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1MA2YPF2G2X)、谭盛铨(公民身份号码360428198802221216):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石狮市森鸿服装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泉州奇虎服饰有限公司、谭盛铨买卖合同纠纷案,案号为[2023]泉仲狮字16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附件、仲裁指南、选定仲裁员函,请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会石狮分会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答辩、举证、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翌日,将依据《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确定仲裁庭组成人员,请你方3日内本会石狮分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仲裁员声明书、开庭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12月26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会石狮分会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并于2023年12月29日作出[2023]泉仲狮字165号裁决书,请你方自裁决书作出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会石狮分会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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