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李欣林(身份证号350502195801189011)、陈本福(身份证号352224196112030011)、张有沄(身份证号350425196511020350)、杨春堂(身份证号350522195312128512)、晋江春安化纤有限公司(91350582729693315N):
本会受理的北京德恒(泉州)律师事务所与你方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泉仲字314号)。现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等材料,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举证及仲裁员选定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会将于2026年7月20日完成组庭,请你方于2026年7月27日前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仲裁员声明书、开庭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6年7月31日9点在本会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席,无故不到庭将缺席审理。
泉州仲裁委员会
本会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祥远路124号玉源大厦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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