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公告

[2025]泉仲字(598)号

发布时间:2026-01-13

陈灵祥、彭光成:

本会受理申请人邵玉与被申请人陈灵祥、彭光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5]泉仲字59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请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会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和选定仲裁员期限均为前述期满后10日内。你方应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翌日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员声明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6年2月3日10:00在本会住所地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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