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泉州向阳坊食品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厦门市恬蜜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案,案号2025泉仲字431号。现申请人向本会提交《委托代理合同》《付款凭证》《发票》等补充证据材料。请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会领取,逾期则视为前述补充证据材料已向你方送达。质证期自补充证据视为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届满,你方有权在质证期内提交书面质证意见及反驳证据;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质证权利,仲裁庭将依据现有证据审理。仲裁庭将在2026年2月25日作出裁决,请你方于2026年3月27日以前来本会领取,逾期则视为裁决书送达。
泉 州 仲 裁 委 员 会 2026年1月7日
联系人:黄松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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