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雄伟(公民身份号码350582198206231516):
本会受理申请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广场支行与被申请人林碧莲、王雄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案号为[2025]泉仲南字220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附件、仲裁指南、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函,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会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答辩、举证、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当日,本会依据《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确定仲裁庭组成人员,请你方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仲裁员声明书、开庭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定于2025年9月2日9时在本会南安分会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席,逾期将依法裁决。
泉 州 仲 裁 委 员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日
本会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新华街168号市武装部办公楼一楼
联系电话:0595-86391916 联系人:王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