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杨清杰、李晶平、黄秋红:
本会受理申请人汪进红与被申请人杨清杰、李晶平、黄秋红民间借贷纠纷案,案号为[2024]泉仲字11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仲裁指南,请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会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和选定仲裁员期限均为前述期满后10日。你们应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翌日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员声明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定于2024年7月10日15:00在本会住所地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
泉州仲裁委员会
2024年5月14日
联系人:黄秘书
联系电话:0595-22518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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