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定(委托指定)仲裁员函
(简易程序)
泉州仲裁委员会:
我方与 纠纷一案,已向你会申请仲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0条规定:
□1、我方选定仲裁员 为本案独任仲裁员;
□2、我方委托你会为我方指定独任仲裁员;
□3、我方选择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4、我方选择本案公开开庭审理。
特此函告
选定(委托指定)人:
年 月 日
注:请在选择事项□内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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